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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稚園教學法系列之二
蒙特梭利教學法:啟動兒童自學能力
蒙特梭利教學法(Montessori Approach)在香港,是傳統教學法以外較多幼稚園採用的一種教學法,有的幼稚園課程會全面採用此教學法,有的幼稚園則是將此教學法結合其他教學法一起應用在教學當中。此教學法原本是針對幼兒教育,如今在教育界日漸流行,甚至也應用在大學教育之中。蒙特梭利教學法已有過百年歷史,不少中西方名人和科學家們都對它推崇備至。蒙特梭利教學法其中一大特色,是它並不只侷限於學校,家長也可透過學習在家自行實踐,並提倡家中所有安全的物件,都可以成為幼兒的玩具或教具。
經受百年考驗
蒙特梭利教學法的始創者瑪利亞.蒙特梭利博士(1870~1952),是21世紀的傑出教育家。1907年,她在羅馬一個貧民窟開辦了第一所「兒童之家」,根據自己對兒童「自發性」行為的觀察,設計了一系列獨特的教具和設施,讓兒童基本上能在不需要成年人的協助下,自我教育和修正錯誤。結果,在她的努力之下,許多意大利貧民窟的窮人子弟不但遠離街頭,甚至還成為求知慾強的好學生。「兒童之家」的成功,引起了全球教育界的廣泛關注,人們開始認識「蒙特梭利教學法」,提倡教室井然有序、自然優美,教具完整而有系統,巧妙營造自由的氣氛,培養兒童才德兼備。
蒙特梭利教學法包含了三大主要理念
提供環境自主學習:蒙特梭利教育以自由為基本原則,強調只要讓兒童自由地探索周遭事物,他們便會得到運用和創造的機會,潛能方可得以發揮,兒童的潛能在大多數情形下,必須出於自願和主動,無法以強迫方式激發。蒙特梭利教學法對兒童的訓練目標包括:自律、服從、合作、關懷他人與環境,認為當兒童可以自由選擇感興趣的工作時,他們便會專心投入,過程中除了發展智力,同時也培養自我管理的能力,懂得自律。如果兒童在學習過程中不專心、不安靜、不獨立、不自律,也就無法從教具中獲得知識,滿足求知慾。
實體教具更勝抽象:蒙特梭利主張先讓兒童善用手部觸覺體驗實體教具,有了穩固的基礎之後,再引導幼兒認識抽象概念。以數學教育為例,幼兒3歲左右開始操作只有8塊的「二項式」正方體積木,讓兒童初步建立配對和立體概念;到6歲或以後,便可運用共27塊的「三項式」正方體積木,來展示代數公式,幫助理解抽象概念。蒙特梭利教具具有自我訂正的功能,以上述的正方體積木為例,只要其中一塊拼錯,就無法完整嵌入正方體盒子,因此能自行判斷對錯,繼而糾正錯誤,無須依賴老師。
師長只任輔助角色:蒙特梭利教學法要求老師和家長先改變自己,成人必須退後一步,觀察了解兒童。要視兒童為獨立個體,尊重他們,對他們有信心,相信兒童有能力發展出對自己有益的行為。蒙特梭利認為,許多成年人對兒童的需要太快下判斷,缺乏耐性和細心去認真了解他們的真正需求,沒有預備好合適的學習環境供他們自由探索,也沒有以身作則讓兒童了解正確的言行。受過專業訓練、有愛心和觀察力敏銳的蒙特梭利老師,會依據每個兒童的特殊需求和能力,來引導兒童獨立思考。老師和學生之間的互動以培養和維護兒童的自尊為依歸,最終的目的是培養出獨立自主的孩子。
成效出類拔萃
蒙特梭利教育是一種全人教育,不但訓練智力和傳授知識,同時也培養兒童的EQ。精心設計的教室內,有系統地劃分成日常生活、感官、數學、語文、自然文化及美術音樂等不同教學區域。此教學法還特別注重幼兒大小肌肉的發展,以小動作訓練大能力為基礎,間接地為他們日後學習讀寫、數理邏輯,以至天文、地理、文化和科學等各個學科作好準備。
日常生活教育是人類生存最重要的基礎訓練,然而卻又最為現代家長忽略。不少香港家長認為,小朋友最大的任務就是讀書、寫字,往往忽視了教導孩子如何成為一個獨立的人也很重要。其實透過日常生活教育,能培養出很多優秀人格特質,增強EQ。許多眼睛看不到的能力,比如:專注力、意志力、秩序感、自律性、記憶力、觀察力、獨立自信、社交能力、身體協調能力等等,這些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和學習無關,但卻間接影響了學習能力,是幼兒成長的重要基石。不難發現,不少高學歷的年輕人,雖然IQ很高,但卻因為EQ不足,造成許多問題,好比自我中心,自視過高而無法與人合作,甚至因為個性問題而做出犯法行為,結果前途盡毀。其實杜絕這種情況的發生,應該由早期教育做起。蒙特梭利教學法在生活教育方面,具高瞻遠矚的系統性訓練。
近年美國和中國的一些研究報告發現,曾受蒙特梭利教育的兒童,在公開評核試的表現比其他兒童優勝,特別是在數學及科學方面。以數學為例,4歲幼兒已能認識萬位數和立方等概念,6歲弄懂4位加減乘除,有些甚至還能了解代數含意。接受過蒙特梭利教育的兒童,學習表現大多能主動自發、專注自律、深層思考,且具創造思維。不少自己或子女曾接受蒙特梭利教育的知名人士,如Google及Amazon的創辦人、英國皇室成員、前美國總統克林頓及妻子希拉莉、心理學家皮亞杰和大提琴家馬友友等,均認同及支持推廣蒙特梭利教育。
與傳統教學法比較
蒙特梭利教育 | 一般傳統教育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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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根據自己的興趣和進度自發學習,主動思考,發揮創意。 | 由老師規定學習進度,集體學習,令兒童養成被動的學習心態。 |
兒童能自律和自我管理。 | 由老師強迫兒童守紀律。 |
混齡上課,按個人程度自主學習。 | 按年齡劃分年級,分級學習。 |
兒童動手操作教具(實物),刺激腦部網絡,理解抽象概念。 | 著重紙張作業,強行記憶抽象概念,兒童難以掌握。 |
教室環境整齊有序,教具在學習後必須歸位,培養兒童學習知識,並建立秩序感。 | 教具擺放系統不分明,不利兒童建立秩序感。 |
老師負責安排合適的環境,並觀察及適當引導,兒童以特別設計的教具自行判斷對錯,毋須依賴老師糾正。 | 老師是教室的主控者,單向灌輸知識,兒童要依賴老師來糾正錯誤。 |
老師難求普及不易
蒙特梭利教學法在香港的發展緩慢,其中一個原因是老師難求。
具體因由則包含三個方面:
- 蒙特梭利教學法對老師要求非常高,老師須大學畢業,經過長期培訓才能任教。老師必須能夠靈活使用所有蒙特梭利教具,隨時根據小朋友的進展作出指導。也因為對老師質素要求高,所以蒙特梭利教學法難以在短時間內廣泛推廣。香港必須成立專業蒙氏老師培訓機構,才能實現普及推廣。
- 蒙特梭利教學法常常需要一對一授課,師生比例要不能過高,最理想的是1:8,最多也不宜超過1:12,一旦超過這個比例便可能影響教學,因此這使辦學機構成本增加,相對學費也會較高,若要普及推廣,必須得到政府或辦學團體的資助不可。
- 蒙特梭利教學法主張混齡上課,認為透過不同年齡的學童一起上課,可以讓他們在互相扶持的過程中做到教學相長,蒙特梭利的「兒童之家」便是不分年齡一起學習的。提早在學校建構微型社會交往模式,對社交能力、人際交往有正面幫助。不過,混齡上課常常需要師生一對一單獨指導,這對香港幼稚園來說,會存在技術及成本方面的困難。
- 蒙特梭利教育其中一個主要部分,是要培育一些難以量化或難以透過學術測考而評估的能力,如自信心、獨立自主,專注力等等。對許多家長來說,沒有實質考評成績令他們對此教學法望而卻步,因為在香港升學制度中,學術成績是重要指標,除非傳統教育制度改變,否則就算家長有心,最終可能還是屈服於升學壓力之下。因此蒙特梭利幼稚園在教學之餘,還必須同時做好家長教育,否則家長會因不了解而放棄讓孩子接受這種教學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