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擇幼稚園
應送兩歲孩子讀幼兒班嗎?
每年十月至十一月,是香港幼稚園為下一年度招生、面試的日子,家中若有兩至三歲的小朋友的話,便難免為選校和報名問題而煩惱。不過除了選擇幼稚園,是否「要送孩子上幼兒班」這個問題也會困擾許多媽媽。
原因是香港有為數不少的在職母親,有些是為了家庭經濟不能放棄收入,有些則因興趣及個性問題等,而沒有選擇自己親自照顧孩子,雖說有研究顯示零至三歲的小朋友由母親親自照顧好處有很多,但我個人認為,在特定的條件和環境之下,還是可以存在彈性處理的空間。
怎麼說好呢,這種源自母性心底的不安,我 200% 的了解,因為我也經歷過這樣的內心掙扎。到底要送剛滿兩歲的兒子上幼兒班(Pre-Nursery)嗎?他適應得了嗎?幼稚園老師可靠嗎?我這樣做會否不負責任及自私?
人生面臨抉擇總是痛苦的,特別這種選擇可能會影響你孩子的一生!處理得不好,未來想消除幼兒心頭陰影的時間可能非常漫長,甚至為孩子留下陰影。絕非誇張,因為兩歲的幼兒,仍處於潛意識學習階段,萬一入學過早、適應不來,便會破壞他們的安全感,這會間接影響專注力和學習興趣……說來話長,可能要另外撰文解說,總之後果可大可小,孩子的適應能力是很重要的決定因素之一。
在全職母親照顧下的孩子安全感較強是不爭之事實,而且在規矩方面的訓練一定比假手於人好,因為母親的要求其他的照顧者更有要求;但我認為,自己照顧還非得建基在母親懂得幼兒教育之上,如果沒有耐性,因煩躁忍不住怒火而體罰小朋友的話,還不如送小朋友去幼稚園,起碼在正常情形下,老師一般都不會體罰孩子。
那麼也就是說,幼稚園可能比媽媽自己照顧孩子更好的話,為何不能送孩子上幼兒班呢?某些家長會以幼稚園能訓練小朋友的自理、自律能力等理由支持自己的看法,我認為這些反倒還是其次,我的意思不是否定幼稚園對幼兒的訓練,而是認為無論返幼兒班(Pre-Nursery)與否,家長都有責任訓練小朋友的自理能力,不能也不該期望把責推卸給幼稚園,以為自己就可袖手旁觀,那樣肯定是不切實際的想法,學校固然重要,可是家庭教育才是成敗的真正關鍵。況且,就算不入讀幼兒班(Pre-Nursery),隨後的一年小朋友也一定會入讀幼稚園,屆時學校同樣會訓練他們,不用急於一時,所以訓練自理能力不是構成入讀幼兒班(Pre-Nursery)的最主要的理由。
當然無可否認,我所說的變通其實或多或少有些無可奈,比如:家庭經濟情況不許可,媽媽無法不工作(如果我們的政府也能推出像歐洲國家,如德國「鼓勵婦女留家照顧孩子」的計劃,給予實際津貼的話,可能會使更多媽媽能達成自己照顧孩子的願望。);又,自己的個性或興趣不適合親自照顧小朋友……每個家庭的實際情形不盡相同,這裡只是隨意舉例。
總之,世事往往無法盡如人意,如果硬是勉強自己,反而效果會適得其反,所以我們應給予自己彈性變通的餘地,也不必因而心存內疚。如果你仍會感到不安,其實有許多事可以做,既使無法能完全彌補沒有親自照顧的缺失,至少也能將影響減到最低。
比如説:
- 選擇一份不用加班的工作,寧可薪水低一點也不要緊,盡可能增加親子相處的時間;
- 每天抽時間親自帶小朋友去公園玩,假日帶孩子去沙灘或農場接觸大自然;
- 臨睡前,為孩子讀一本書,講個溫馨的小故事,甚至只是與他黏在一起講講這一天所發生的事情……
總之事在人為,只要有心去做,沒有辦不到的藉口。
撮要:家長的選校決定,直接影響了孩子的一生,真要三思。對於適應能力較弱的小朋友,不建議送他們入讀學前幼兒班,否則可能導致一些行為倒退(尿褲子)或情緒焦慮(咬或剝手指)。
幾歲讀 N 班:N 班是學前預備班(Pre-Nursery),亦以 PN 班及「兩歲班」作為簡稱。N 班是學前預備班,家長在孩子一歲左右就需要考慮是否讓他入讀,如有此打算便要準備報名,翌年兩歲就可上 N 班。按教育局規定,K1 的入學年齡為兩歲八個月或以上,而 N 班最小兩歲。